天津市|河西区:与法同行,以法治力量护航体育消费
信息来源:2025年3月27日 天津市体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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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5日上午,河西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解释》于2024年11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2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这一新规旨在落实党中央“提振消费专项行动”部署,解决预付式消费中“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顽疾。新规首次将“三倍惩罚性赔偿”引入司法实践,为消费者提供更强保障,强化对恶意违约行为的惩戒力度,推动构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法治化消费环境,也为各类培训机构划下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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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学习讨论,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解释》的发布和实施,将有效解决体育类培训机构预付式消费领域存在的追责难、退款难、转卡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增强消费者信心,促进体育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下一步,河西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也将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解释》的主要内容和精神,不断增强广大体育类培训机构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良好的体育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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