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上半年全国预付式消费立法及监管政策动态盘点
信息来源:天津市单用途预付卡协会微信公众号 《2026上半年全国预付式消费立法及监管政策动态盘点》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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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式消费领域中存在的商家关门跑路、预存资金退费难、霸王条款等现象作为长期频发痛点,对提振居民消费、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带来了负面效应。


 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2026年上半年,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各级政府,一系列关于预付式消费法规、规章的制定与修订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全国预付式消费监管法治体系建设加速成型。


| 一、顶层设计启动:国家级行政法规进入立法预备阶段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6年5月8日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明确《预付式消费监督管理条例》作为2026年预备制定的行政法规,这意味着全国统一的预付式消费专项立法正式提上议程,未来将形成统一标准的国家级监管法规。


二、地方立法加速:各省市结合实际情况、多点开花,拟定或修订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一) 直辖市率先行动,新规实施落地


 1.上海市:新修订的《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5部门于6月12日印发了《上海市商务领域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作为商务领域进一步细化落实的政策文件。


 2.北京市:北京市商务局、体育局于2026年5月先后印发了《北京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及预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北京市体育行业单用途预付卡备案和预收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体现了地方立法基础上行业化、精准化的监管思路。


(二)多省市公开征求意见,补齐制度缺失


 1.省级层面: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3月26日发布公告,就《浙江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省会城市、经济特区:深圳市司法局于2026年4月10日发布《深圳经济特区预付式经营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于6月17日就《济南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18日对《呼和浩特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反映出经济特区与部分省会分别从人大立法、政府规章两条路径深入开展制度建设工作。


 3.普通地级市:佛山、泰安两地结合当地消费市场实际情况,分别发布本地区预付式消费规章的征求意见稿。其中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3月13日发布《佛山市预付式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泰安市商务局于2026年3月30日发布《泰安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体现了部分地区政府对预付式消费市场治理重视程度的提升,同时也预示着全国范围内的法制体系与监管网络建设正在逐步形成。


 随着国家级条例进入立法预备阶段,叠加各地政策密集落地、我国预付式消费领域的法治建设呈现出国家统筹规划、地方积极探索的良好态势。从预备立法到新规施行,再到广泛征求意见,系列制度举措循序渐进打造一个更加安全、透明、规范的预付式消费市场环境,持续稳步推动预付式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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